曾陷冤狱十多载 广东谢汉柱又遭冤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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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悉,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在未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采取视频方式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谢汉柱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谢汉柱表示要上诉。

有消息说,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非法庭审时,谢汉柱的辩护律师针对检方指控谢汉柱为所谓“屡犯”而企图加重迫害问题,从法律层面明确指出,谢汉柱上一次被冤判十二年是二零零五年,结束冤狱回到家中是二零一五年四月,这次因妻子被人构陷一同遭绑架是在二零二一年十月,即便从中共的法律角度,也超过了所谓“屡犯”的规定时间,不应被加重迫害。而广东省梅县区法院依然罔顾法律,枉法裁判,暂时不知是该院的决定还是受上级指令所为。

据观察,这几年梅州中共法院对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均按一年非法刑期并处一万元非法罚金,以此加大经济迫害,可谓穷凶极恶。

谢汉柱,男,一九六二年生,原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工作屡受表彰奖励,是个优秀的国家公务员。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只因坚定修炼大法,即被非法劳教两年,之后又被直接劫回梅州非法关押近一年。

二零零五年二月过年前,谢汉柱在一资料点被绑架,受到严重迫害,遭非法判刑十二年,先后被非法关在广东省梅州监狱和韶关北江监狱,九死一生,二零一五年四月方从黑窝出狱。

回家后,谢汉柱安心做生意却仍不得安宁。二零一九年八月和二零二一年六月,他先后受到梅江区“610”办副头目邓成华和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区分局国保大队头目丘××及辖区派出所、居委等恶人的骚扰。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上午,谢汉柱的妻子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和城西派出所警察以其被人“举报”为由劫持回家,夫妻俩一同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抢走一些法轮功书籍和现金等私人财物。

谢汉柱的妻子阿兰被非法拘留五天后回家,而谢汉柱则在之后遭非法逮捕,直至此次遭冤判。

(谢汉柱遭迫害更多事实请参见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广东梅州市谢汉柱面临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等相关报道。)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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